为贯彻落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74号)的要求,实现全民救助,共享普惠,崂山区应急局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共同开展崂山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为崂山区居民提供房屋和人身伤亡救助。
一、保障期限为2020年7月15日零时至2021年7月14日二十四时
二、保障范围包括
1、房屋损失赔偿
常住居民和非本地居民在崂山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拥有且长期居住的房屋(每户仅限指定的一套),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时(仅限房屋主体结构及围护结构),保险公司按房屋倒塌或毁损等级和赔偿标准计算赔款,每次事故每户最多赔偿5万元:
(1)自然灾害: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风暴潮、海啸、森林和草原火灾;
(2)特定意外事故:火灾、爆炸,且是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的。
2、人身伤亡赔偿
崂山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因下列原因发生人身伤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赔偿,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15万,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人员每人最高赔偿25万元:
(1)自然灾害: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
(2)特定意外事故:发生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火灾、爆炸、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的;
(3)氯气、一氧化碳中毒;不明飞行物和空中物体坠落、姜井等地下储物空间内二氧化碳导致的中毒、务农作业时发生农药中毒导致人员伤亡或儿童误食农药导致中毒、意外坠落水井、旱井等地下空间导致的人身伤亡;主次干道两侧树木发生树倒、劈叉、断枝、歪树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4)群体踩踏事件、重大恶性案件伤害、精神病患者伤人和野生动物侵害;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的;
(5)因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行动、志愿者活动而遭受意外伤亡。
3、其他救助赔偿
因灾饮水救助,每次事故最高60元/人/月;基本的生活用品(仅限于衣被、口粮和厨具)救助赔偿,每次事故最高600元/户。
三、理赔服务流程
(见左图表)
四、联系方式
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00
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电话:0532-88035644
崂山区应急管理局监督电话:0532-68066778
本宣传页所述内容仅供宣传使用,详情可咨询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和太平洋产险青岛分公司,未尽事宜以青岛市崂山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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