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记者化玉军)11月8日,日照市发布《日照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以及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和业务办理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要求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
具有本市户籍
或持本市居住证
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了满足国家办法中对驾驶证、驾驶经历以及无暴力犯罪记录和无吸毒、酒后驾驶、相关违法驾驶记录等要求外,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从业年龄和居住证明要求,即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车辆方面,在满足国家办法中对网约车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暂行办法还要求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注册日期未满3年;燃油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且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同时要求,车辆不得设置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相似的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与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直接对接。
运价方面,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运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布,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监管方面,要求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应急疏运任务的除外;载客状态时不得承接其他预约业务。网约车驾驶员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才能上路,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并经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在考试成绩公布10日内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车辆所有者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照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限起始日为发证之日,届满日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之日起顺延8年。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许可有效期为四年
公众可提出反馈意见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许可有效期为四年,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延续经营许可的申请。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规定,结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许可期限内经营行为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经营许可的决定。
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在“日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izhao.gov.cn/)和“日照市道路运输信息网”网站(http://www.rzyg.gov.cn/)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箱为rzczgg@163.com。写信可邮至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山东路东段);收件人:日照市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号:276826,信封标注“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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