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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贫困人口将获更多“保险红利”

来源:西安晚报 2016-10-29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记者 刘宁) 记者从刚刚闭幕的陕西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中获悉,陕西省贫困地区和人群,将进一步迎来保险行业更多的“真金白银”政策利好。

记者了解到,陕西保险业与省扶贫办携手,针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陆续推出多种保险扶贫政策。目前,陕西保险业继续健全能繁母猪、奶牛等农业保险制度;于今年开办了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前三季度全省农业保险为417.28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07.49亿元,支付赔款1.72亿元,受益农户14.08万户次,户均赔款1221.25元。

已经实现全省覆盖的大病保险制度,从2016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首段起付线降低50%,每档报销比例提高5%至10%。数据显示,全省大病保险参保群众已超过3000万人,累计支付大病保险赔款18亿元,直接受益群众20万人次。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较大病保险运行前平均减少14%,个别地区减少20%。

记者从陕西保监局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陕西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中,获悉了更多值得期待的保险业扶贫政策红利。

陕西省将重点针对建档立卡确定的316万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订全方位的保险计划。重点解决这些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导致的致贫返贫问题。

到2020年,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全方位保障。

《攻坚实施意见》中,列举了面向全省100万户、3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四项具体保险项目实施方案:1.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90元/户。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10万元/户,意外伤害住院治疗1万元/户;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因住院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依次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进行再次赔付,累计最高可赔付8万元,保费为45元/人;3.借款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保费按保险金额的1.8‰执行;4.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保险,保障发展特色种、养殖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四种保险期限都为一年。

陕西省扶贫办、陕西保监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显示,上述***保险产品,原则上可获政府补贴保费金额的80%,贫困户个人承担部分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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