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11月23日,省招办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联考。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表演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招生院校的同类专业也可自行联合组织专业课考试。
经研究决定,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工作由西安美术学院组织实施,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工作由西北大学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拟选择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的考生于12月21日08:00至23日18:00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完成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相同。12月28日08:00开始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zsb.xacom.edu.cn/)查询报名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名。
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考试合格者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省内院校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要求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此外,在陕招生的艺术类计划必须明确艺术(文)、艺术(理)类别,陕西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有条件的院校尽可能实行按专业大类编制并公布招生计划、按专业大类投档录取的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进一步提高录取的公平公正性。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17年1月6日在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4号)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2016年12月31日在西北大学进行。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播音编导类、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或联合校考)组织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专业课校考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报省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美术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统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省外院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院校不得接受陕西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陕西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其招生计划时将予注明。公布计划之前未提出而在录取过程中提出使用陕西省联考成绩的,其申请只能在集中录取期间公布征集志愿时受理。
摄影、书法学、中国画专业不列入陕西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陕西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按学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执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陕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可在核对计划时向陕西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跨省校考的除外);省外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我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具体考务事宜与西安美术学院联系。
艺术类本、专科各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属于陕西省统考类专业的,其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陕西省联考成绩的专业。陕西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志愿信息进行提示并予限制。
同时,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梯度志愿,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艺术类录取按照本科和高职(专科)的顺序分两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在普通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艺术类招生本、专科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进行补充。未被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可转入提前批次之后各批次,按考生填报的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参加录取。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必须将本校录取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包括播音编导类、表演类校考)的基础上,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以及摄影、书法学、中国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播音编导类按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省招办要求,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及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市、县(区)招办,统考、联考及校考考点,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记者袁志强实习生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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