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全面做好创国卫冲刺攻坚工作,有效提升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水平,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下,近日,交警支队再次对违法乱象、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启动辅警包路、民警包段、领导包片的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抓严管严处,坚决严格落实制度。
据悉,根据翠屏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于5月31日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和8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宾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以来,交警支队在宜宾市城区范围内对各类交通秩序及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宣传、整治和教育活动。但宜宾市城区部分干道依旧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加装雨篷;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或者掉头;逆向行驶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结束针对两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路面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阶段,正式进入查处、打击、处罚阶段。交警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实行全力动员、全警上路,对乱停乱放、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非法改拼装非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整治,杜绝一切非法改装车辆和违法行为出现。坚决严格执行通告中整治的相关违法行为内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的相应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如,两轮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违法行为将按照《道交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处罚款50元;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将按照《道交法》第九十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处罚款10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规定载人将按照《道交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处罚款50元(只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机动车违反固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交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处罚款150元等。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交警支队将在城区主干道路段划置非机动车道的标志标线,凡是两轮、电瓶车(电摩车)只允许按照车道标线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若不按照车道行驶者,一律按照《道交法》规定依法处置。
交警部门呼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大家共同支持和努力,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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