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及建设单位攀枝花市晟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依据市地理信息中心提供的竣工测量图,经现场踏勘,该项目在公共绿地面积不减少且不影响小区内部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对局部道路宽度及公共绿地位置进行了调整。现我局依法对“华芝·御景城二、三期工程”(项目编号:)-#楼及地下室按竣工测量现状进行公示。
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攀枝花日报(仅对文字部分)。
二、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
http://www.pzhghjs.gov.cn。
三、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
四、华芝·御景城二、三期工程项目现场。
公示期自登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建设有异议者,请将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项目-#楼及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
联 系 人:李丽 杨艳辉
联系电话:-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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