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闫新宇实习生黄海珍)昨日,四川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提出,将政府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于会文谈道,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2016年,省政府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列入地方法规立法调研论证项目。此次修订对《条例》作了较大调整,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管手段;对环境保护薄弱领域如土壤、噪声、畜禽养殖等方面增加了污染防治规定;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新增了部分处罚条款。修订后的条数由原来的五十四条增加到七十五条。
明确了六种按日计罚行为
修订草案第三章专门提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规定了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生态损害修复等内容,并对环境风险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做了规定。
修订草案对噪声污染防治做了比较详细规定。噪声污染占环境污染投诉的比重较大,修订草案在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对噪声污染防治作了明文规定,并在法律责任中用两条对工业企业、金属加工、石材加工、娱乐集会活动等多种噪声污染行为细化了情形,提出了处罚规定。
修订草案还对土壤污染防治做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没有相关法律,结合“土十条”和国家正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修订草案对土壤污染防治作出了相应规定。细化了按日连续计罚情形。环保法规定,地方法规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四川省修订草案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六种按日计罚行为,比国家增加了1个条款和3种情形。
建立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
修订草案还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履行相关环保职责,并将政府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同时,将环境保护督察和环境监察制度写入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立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省政府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情况、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等进行督察。建立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向市(州)或者片区派驻环境监察专员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此外,设立有奖举报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见成效
此次同时审议的还有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称,本次执法检查组分为3个组,赴成都、德阳、攀枝花、凉山、达州、广安6个市(州)开展重点检查,实地检查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情况、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情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31处,对21个有关企业和单位进行了随机暗访。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认真抓好“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着力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努力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及无害化处理率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和全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2016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约10万家、生产量约1.4亿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0.63亿吨,综合利用率43%,处置量为0.5亿吨、处置率36%。全省产生危险废物共40个类别约225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企业自行处置利用量约190万吨,占总生产量的84%,委托外单位处置量约30万吨,占总产生量的13%,贮存量约5万吨,约占总产生量的3%。
新闻推荐
省公安厅通报“三打击一整治”阶段性战果 半年内 抓获“盗抢骗”网上在逃人员3277名
本报讯(记者李旻)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四川公安“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战果进行通报。“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从2017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重点对“盗抢骗”犯罪、通讯网络诈骗犯...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