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群)2月17日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2013年3起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8月9日3时20分许,S17线蚌合高速合肥市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31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驾驶人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超速行驶。间接原因包括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开展包车运输业务审批把关不严、对旅游客运企业监督检查不到位。
8月26日16时46分,G310砀山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元。该事故直接原因为皖L58126号货车驾驶人邵某违法驾驶超载货车,遇前车制动时,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事故间接原因为宿州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砀山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车辆的日常管理缺失,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月24日1时15分,利辛县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人重伤、2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元。经调查认定,驾驶人江某某驾驶违法改装货车在未经验收路段上超速、超载行驶;驾驶人石某某持实习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非法营运大客车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为利辛县齐力物流有限公司对挂靠的事故货车违法改装行为视而不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阜阳市长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雇佣不具备准驾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大型客车上路行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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