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汴河街道签订综禁责任状。张成伍 摄
砀山县官庄坝镇万人签名宣誓禁烧秸秆。李艳龙 摄
埇桥区汴河街道黄家庄村民观看禁烧漫画。滕芝华 摄
埇桥区大泽乡镇志愿者义务宣传秸秆禁烧。桑海涛 摄
宿州市作为农业大市,每年午秋两季产生大量作物秸秆,在不少地方,这些有用的生物资源被付之一炬,严重污染空气,加重土壤板结,危及公共安全。去年,宿州市围绕“全面禁烧、不误农时、实现零火点”的奋斗目标,强化行政推动,加强舆论宣传,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各级包保干部牢记使命,深入一线、不怕吃苦、坚守岗位,全市综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是宿州市实现三年综禁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综禁工作,意义重大。午收大幕即将拉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任务依然严峻,为全面指导今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4月底,宿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5月7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对秸秆综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秸秆综禁工作到底有哪些关键政策,让我们一起一一解读——
关键词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实现零火点
《意见》提出,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严格落实各项综禁措施,巩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确保不误农时,实现零火点。
今年的禁烧工作在疏堵结合的基础上更注重“疏”,采取多种方式为秸秆找出路,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
出路一:提高农作物机械化收获和秸秆直接还田水平。2015年夏季全市秸秆还田率不得低于70%,实现还田面积450万亩以上;秋季全市玉米秸秆还田率不得低于80%,实现还田面积350万亩以上,大豆秸秆还田率不得低于90%,实现还田面积200万亩以上。
出路二:拓宽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化、饲料化等的利用。
出路三:落实秸秆离田集中堆放制度。确保每个自然村至少建设1 个秸秆集中堆存场地。严禁在田间、地头、林缘、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流沟渠两岸及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等处堆放,凡经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直接追究乡镇、村组有关人员责任。
关键词二:“真金白银”补贴 政策很“给力”
2015年,市政府拿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各地秸秆综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补贴。其中农机补贴240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1200万元。市农机局制定农机补贴实施计划,市财政对联合收获机械、打捆机、灭茬机等农机具在执行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补贴。各县区(园区)财政,应按不低于1:2.3 的标准要求对上述农机具进行配套补贴。
午季补贴重点
秸秆粉碎还田机(幅宽2米以上)、灭茬机(幅宽2米以上)。
谷物收割机(喂入量5公斤以上)。
大型拖拉机(100马力以上)。
茬地免耕覆秸精量播种机(幅宽2米以上)、灭茬免耕播种机(幅宽2米以上)等玉米大豆复式播种机。
秸秆打捆机(幅宽1.5米以上)。
秋季补贴重点
玉米联合收割机(三行以上)。
秸秆粉碎还田机(幅宽2米以上)、灭茬机(幅宽2米以上)。
大型拖拉机(100马力以上)。
旋耕施肥播种机(8行以上)。
深松机(4铲及以上)。
补贴数量及标准
秸秆粉碎还田机、灭茬机,计53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10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2500 元。
谷物收割机,计10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30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7000 元。
玉米联合收割机,计12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50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11500元。
大型拖拉机,计7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30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7000元。
免耕覆秸精量播种机、灭茬免耕播种机等玉米大豆复式播种机,计22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20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4500元。
旋耕施肥播种机,计12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20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4500元。
深松机,计5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10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2700元。
秸秆打捆机,计200台,市级财政每台补贴1500元,县级财政每台补贴2000元。
关键词三:万名干部下田头 包保制度动真格
继续实施包保责任制。按照宿发〔2014〕4号文件要求继续落实包保责任,以县区(园区)为责任主体,强化县区(园区)、乡镇(街道)两级包保责任,做好帮包工作。“三夏”“三秋”禁烧期间,夯实市直包保帮扶人员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每个行政村一名市直包保干部要求进行落实(具体任务分解由市综禁办负责)。县区(园区)、乡镇(街道)继续做好包保工作。形成市级领导包县区(园区)、县区(园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五联包”和市直部门联系乡镇的立体责任网络。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关键词四:督查考核措施实 处罚不手软
两个市级督查组在禁烧期间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地秸秆综禁措施落实到位。市综禁办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综禁工作进行考核。
措施一:对没有发生一起焚烧事件的县区(园区),退还禁烧工作保证金。
措施二:严惩第一把火。全市发生第一把火的,在所在地召开现场会,所在县区(园区)政府(管委会)、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公开检讨;扣除所在县区(园区)全部保证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一年内不得交流、提拔、重用,并在年底考核中对所在乡镇实行“一票否决”。
措施三:实施经济处罚。对各县区(园区)按照火点个数和巡查通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各县区(园区)确定第1个火点,给予全额扣除保证金处罚,重新缴纳保证金;对各县区(园区)确定火点2个以上者,除全额扣除禁烧保证金外,同时再按照每个火点2万元追加禁烧工作保证金。
措施四:严办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焚烧,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措施五:实行责任追究。对环保部通报的火点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对因焚烧秸秆被省环保厅通报批评及实施涉气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的县区(园区),直接追究县区(园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年底考核中对所在县区(园区)实行“一票否决”。
关键词五:各负其责 部门联手聚合力
《意见》要求,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园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加大监察力度,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市效能办: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现场效能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包保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卫星火点通报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巡查执法。加强禁烧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报、评估工作。
市农委:负责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引导,指导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的补偿机制。
市农机局:负责指导、督查全市农作物机械化收割播种工作;制定农机补贴工作实施计划,合理调配农机,制定农机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农机作业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做好联系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本版文字:张化云 余明明 曾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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