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0日,宿州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权责清单均公布运行,梳理出乡镇政府权力事项165项左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76项。公布的乡镇政府 “两个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运行流程图及廉政风险点。至此,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贯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初步形成。
为做好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市编办选择灵璧县作为试点,与市县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同步实施。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市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皖政办明电〔2015〕14号通知下发后,市编办先后两次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赴县区开展专项督查调研,按照权责法定、总体一致、适用高效的要求,参照省编办印发的《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手册》,确定编审工作原则,倒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力量,严格编审程序,加快工作进度。市编办采取集中复审、现场督导、及时调度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指导,对编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证了乡镇“两单”按时公布实施。考虑到乡镇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办事,砀山县在公布乡镇“两单”的同时,还公布了乡镇政府职责类、服务类清单目录。
权责清单公布运行后,宿州市将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权力运行监管办法,防止权力行使中产生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同时,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充实服务指南内容,确保“两个清单”落地生效。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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