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到网友广泛关注的“砀山县虐待女童案”传来最新消息,女童生母刘某某的同居男子汪某某于26日上午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二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该女童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2015年10月23日上午9时许,砀山县公安局接报,砀山旭日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武某某(女,6岁,宿州市埇桥区人)被其母亲刘某某及其同居男子殴打致伤。案发后,砀山县公安局成立专案侦破组,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经初查:2014年6月,刘某某(29岁,宿州市埇桥区人)带女儿武某某到砀山打工租房居住,2015年3月与汪某某(38岁,砀山县人)同居至今。9月份以来,刘某某、汪某某以武某某不好好上学为由,多次对其殴打,致其后背、臀部、腿部及手部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武某某伤情为轻伤一级。砀山县公安局于10月24日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26日上午,汪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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