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自2014年9月实施以来,截止2015年10月底,在首个参保年度内,砀山县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总人次160人次,以上人员医疗总费用940.22万元,合规费用中的政策范围内费用670.82万元,合规费用中的政策范围外费用194.09万元,非合规费用75.31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69.58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157.35万元,个人自付313.29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后,砀山县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有了大幅提高,进一步减轻了个人经济负担。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不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即视为自动参加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块划入,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支。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上限。
中保财险砀山支公司在县医保中心设置了大病保险结算窗口,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即可自动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程序,勿需重复提供报销材料,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此举避免了参保人员及其亲属来回奔波之苦,使得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王波
新闻推荐
砀山县农合局以惠农为本,强力推进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办法,确保参合群众受益民生工程。该局下发了 《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次均费用控制制度的通知》,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2013年至2014年住院情...
砀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砀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