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代表一个城市的品位和格调,2015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十六城同创”的号角吹响。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六城同创”、森林增长工程、“三线三边”绿化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系列工作部署,切实提质增效、抓主抓重、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森林增长
立足宿州宜林空间实际,最大限度挖掘造林潜力,以城乡增绿重点工程为示范带动,结合林苗两用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全面细化落实年度造林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1.9万亩,占省下达任务(9.8万亩)的121.4%,占市下达任务(11.5万亩)的103.5%。其中,长防林工程造林2.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造林0.41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1.02万亩,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示范项目0.4万亩,石质山造林0.9万亩,其他造林6.97万亩;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认真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和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城镇造林绿化工作格局;新建和扩建森林长廊示范段240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镇8个,省级森林村庄36个;全市培育杨树丰产示范林基地5900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发展到92万亩,义务植树1115.8万株。在省林业厅组织的2015年度森林增长工程考核中,宿州市由上一年度的第六位跃升到第四位。
二、稳步发展林业产业
全年林业总产值达到439.4亿元,同比增长约15%,位居全省各市之首;规模以上林业企业达到170家;市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至78家。全年林下经济产值达6.3亿元以上。工作中,组织优秀林业企业申报了新一届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优先安排了相关项目,倾斜相关政策。继续坚持以林业企业帮扶活动为推进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及时了解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制定应对措施。邀请行业顶级专家、学者参观调研宿州市林业企业,为企业发展求得宝贵意见。广泛宣传,组织了宿州市林业企业申报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对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帮助新远大木业、东平木业、东达木业等重点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联系,帮助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及时申报宿州名牌。宿州市东大木业有限公司“红树湾”地板获“中国驰名商标”;灵璧县德海林业专业合作社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三、强力建设“两园”项目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强市的部署要求,市林业局牵头建设宿州植物公园和宿州森林动物世界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保证质量标准,该局建立了定期推进会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同时加强与规划、法制等部门沟通对接,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宿州植物公园占地面积2200亩,投资规模1.6亿元,由杭州铭扬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市财政投资建设。一期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二期工程已完成65.3%,预计2016年6月份完成建设任务。宿州森林动物世界项目于2015年4月份开始施工,由苏州园林营造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现项目总土方工程已完成28万方,占总工程量的80%;地形改造完成总工程量的70%;一级园区内道路路基铺设6万平方米,全部完成;三级园区内道路路基铺设完成5万平方米,占总工程量的50%;园区围墙地基完成2600米,占总工程量的70%。按照计划,2016年6月份完成绿化、路网、服务设施等建设,2016年底完成动物馆舍建设,预计2017年5月开园营业。
四、有序开展林业 “双防双控”
一是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83.63万亩(病害4万亩,虫害79.63万亩),发生率为19.37%,其中:轻度发生54.37万亩,中度发生19.21万亩,重度发生10.05万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面积增加了14.2万亩。全市2015年度共防治各类林业有害生物76.3万亩,防治率为91.2%,无公害防治率90.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2‰。预测发生面积为80万亩,预测准确率为95.7%,国营场、圃和重点林业大户的产地检疫率达到96%。各项指标均超过省下达指标,顺利完成目标责任。
二是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埇桥区、萧县及夹沟林场等重点林区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5‰以内。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发放森林防火手册等,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采取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提高防火队员的专业水平,全市现有11支森林防火应急专业队、队员170人。
五、其他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目前,全市已发放林权证4.84万份,涉及林地面积156.2万亩。从事林下复合经营的林地面积多达7.4万多亩,年创产值5亿多元。其中林下种植面积2.3万亩,林下养殖面积1.1万亩,森林旅游4万亩。建立林下经济示范点32个,申报省级示范点评选9个。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已由2007年的9家发展到现在的297家。其中砀山159家,萧县36家、埇桥30家、灵璧60家、泗县12家。砀山县获得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
二是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2015年度,宿州市共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44宗,涉及面积77.62公顷。清理违法占用林地4起(其中萧县2起,砀山1起,泗县1起),涉及面积1.15公顷,并对违法占用林地进行了查处,征收占用林地实现了网上申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509份,蓄积量4.93万立方米。
三是做好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有关文件要求,宿州市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森林保险试点的业务宣传,正式启动森林保险业务的试点工作。
四是抓好林业招商引资。2015年以来,市林业局抓住承接产业转移机遇,进一步突出招商工作重点,加大招商力度,优化招商服务,积极引进项目,落实招商资金。今年引进浙江杭州镁克隆电动车有限公司投资的电动汽车项目。2015年,市林业局共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600万元,超额4600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五是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国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以来,市林业局认真组织国有林场学习改革精神,做好国有林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目前,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已经同意省政府上报的《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以林函场字〔2016〕16号文件正式复函安徽省人民政府,要求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国有林场的改革。待《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市林业局将结合宿州市实际制定《宿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
六是顺利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六城同创”总体安排,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森林城市建设调研,召开了创森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还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了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目前正在加紧修改完善。
李凤王 本报记者 张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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