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爷俩因家庭琐事引发纠纷,结果儿子将老父打成重伤。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江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江某是埇桥区西寺坡镇农民。2010年以来,他与父亲老江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便一直伺机报复父亲,出出心中的“怨气”。2010年6月23日晚10时许,江某酒后来到父亲住处,与父亲发生争执,随后江某手持砖头砸向父亲的右眼,致其右眼球被摘除,构成重伤。案发后,江某潜逃,后在村委会调解下,江某与父亲达成协议:由江某负责父亲的医疗费用,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殴打父亲。毕竟江某是自己的儿子,老江也不想看到儿子坐牢,于是主动到当地司法机关撤回了讼状,并表示不再追究江某的法律责任。
前不久,江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该案庭审中,江某向法庭递交了悔过书,并表示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案发后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了其父的医疗费用,取得了父亲的谅解,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夏长征 马雁
本报记者 张涛
新闻推荐
7天长假,省城空气就有6天“够呛”只有除夕为“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恶化
只有除夕为“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恶化
宿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宿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