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禁烟”成为最近一段时间的网络热词,缘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专门下发的一纸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笔者以为,要落实好中央的通知要求,就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实施机制。
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地方近年来也制定了相关的规章规定和地方性法规。经过积极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效果并不理想,控烟之路任重道远。目前,宿州市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还不少,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了城市文明。正因如此,以落实中央通知要求为契机,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力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着力推行的工作。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然而,有了规矩不严格执行,同样成不了方圆。所以,要做好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就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实施机制。
笔者以为,首先应当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即对在公共场所抽烟的行为有人制止有人管的问题。这就要求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并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除此之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应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配备控烟检查员,对违规者劝阻或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严格监督实施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应规矩面前一律平等。否则,再好的规矩都难以发挥作用,深圳控烟10年未开一张罚单,控烟条例被市民戏称为“废话条例”,就是最生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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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宿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