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采取了有力措施,确保宿州市医疗机构4月份启用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一是明确医疗票据的使用范围。新版医疗收费票据适用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规范医疗收费票据的领购、使用和核销程序。三是做好启用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医疗收费票据座谈会,对宿州市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启用工作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卫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规范招投标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承印企业,有两家印制企业中标。
目前,两家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已印制样本票据,供医疗机构调试,确保4月份正式启用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唐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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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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