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新汴河水工程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新汴河水工程管理和保护,保障新汴河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功能,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重申,新汴河堤防、滩地、水域等属于国家所有,新汴河水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市水利局,其管理和保护工作由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统一负责。
通告指出,新汴河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背水侧不得窄于20米)。
通告强调,禁止在新汴河管理范围内从事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船舶等活动;禁止在滩地、堤防和护堤地建房、葬坟、放牧、开渠、打井、挖窑、开采地下资源、开展集市贸易等;禁止在堤身、岸坡及临河10米宽的滩地上耕种;禁止在滩地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内采砂、设置拦河渔具等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人在利益驱使下,采用在新汴河设置拦河围网、在管理范围内乱耕乱种等方式进行生产,恣意侵占和破坏新汴河水工程。宿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水利局于8月份开展了对在新汴河非法设置渔具的清障专项行动,由此拉开了加强新汴河水工程保护,打击整治非法破坏和侵占新汴河水工程等不法行为的序幕。
(本报记者 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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