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宿州市争取到第二批省级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196.8万元。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对接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全力做好美好乡村建设财政保障工作。
据了解,此次争取的省级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将围绕宿州市36个重点示范中心村的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五大工程”和“11+5”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同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市财政局将按照《安徽省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落实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 (年福翔 本报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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