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日前,埇桥区制定并发布了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规范招生行为。
方案明确,埇桥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范围是报名参加2019年中考的初中应、历届毕业生,在外省、市完成初中学业并自愿回埇桥区户籍地参加2019年中考报名的学生,在安徽省其他地市参加中考并自愿报考埇桥区民办普通高中的初中应、历届毕业生。未经市教体局批准,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所有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且要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2019年中招继续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中考加分除了政策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他项目一律取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分值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从2019年起,埇桥区中招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待市教体局公布考生成绩后,考生依据本人排名位次、学校招生计划数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同一批次的志愿不得兼报。各初中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填报学校志愿,不得擅自改变学生填报的志愿,不得以各种借口包办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2019年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为三个批次,包括自主招生批次;省示范高中批次;市示范高中(第一批)、市示范高中(第二批)、一般高中批次。除省示范高中、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统一录取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区教体局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并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和录取结果审核、公告工作。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在9月20日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高一新生注册审核。
各初中学校应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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