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全体干警在上级业务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努力打造“文明窗口”形象,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积极履行“首办责任制”的“十项承诺”制度,始终如一地坚持每周五“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检察长阅批重要信访制度。至2009年止共安排“检察长接待日”247天,“检察长接待日”接待并批办案件318件,件件有结果。
控告申诉部门始终把创建“文明接待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始终做到“门开、人在,每时每刻都接待”,对各类案件线索认真负责,决不敷衍了事,让每一个来访者满意而归。2005年在围绕“让人民满意”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中,萧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获得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 2008年度萧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继续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在做好文明接待的过程中,控申部门始终坚持采取申诉案件坚决办,交办案件按时办,告急案件优先办,诉讼案件认真办,老上访案件耐心办的工作方法。对久访、缠访的,深入基层、促膝交谈,深解法律法规,最终息诉罢访。为萧县的治安环境、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氛围,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不仅实现了控申职能的根本转变,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控申科全体干警,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来处理每一件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案件线索。过去的五年时间里共接待受理群众各类信访787件,初查196件,转本院其它部门325件,直接答复76件,办理涉法上访案件26件,刑事申诉立案复查18件,刑事赔偿案件8件,上访老户案件11件,集体上访案件2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万余元,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信任和尊重。通过妥善处理“两访一户”等上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使一批难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地方的稳定,真正发挥了检察机关“窗口”的作用。
坚持强化宣传,将经常性宣传和集中、重点宣传相结合,特别是组织好每年全国统一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敢于实名举报,提高举报质量。在宣传形式方面,采取播放录音、录像、宣传光盘、悬挂宣传挂图、制作宣传栏、设立举报箱、发表电视讲话,在广播电台开播“检察之声”栏目,举报宣传车下乡等宣传形式,同时还利用“七·一”党日、“12·4”普法宣传日等各项活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从而加强了全社会打击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扩大人民群众知悉权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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