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9日讯(通讯员 姬长文)为做好以案释法,加强法制宣传,近日,泰安市环保局精心评选出全市《环境保护法》适用典型案例,并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泰安市环保局实施的某企业超标排污整改不到位被按日计罚案、东平县环保局实施的某化工厂利用渗坑非法处置废水被查封案、肥城市环保局实施的项目负责人拒不执行停建决定被拘留案、宁阳县环保局实施的小电镀业主暗管排放有毒物质被判刑案。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新环保法从严务实的要求,反映了全市环保执法的创新与实践。为做好案例评选,市环保局专门制定评选方案,对《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以来全市执法案件进行征集遴选,按照尊重原貌、总结提升的要求,认真整理归纳,强化案例警示功能。用好发布渠道,通过市环保局网站、泰安环境保护报等发布,扩大宣传影响。做好案例应用,纳入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学法考试和环保宣讲以案释法的教材,要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同时印成小册子向部分重点排污单位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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