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米广莉)记者从全市中小学厨房建设会议上了解到,泰安市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实施“211”工程,到2015年底,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完成154处学校食堂。
所谓农村中小学“211”工程是指对农村中小学实行两热(热水热饭)、一暖(暖气)、一改(改厕治污),以改善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条件。通过“211”工程,全市共完成647所学校的“热水热饭”工程,解决农村中小学师生“喝热水吃热饭”的问题,惠及学生35.3万人。在此基础上,泰安市计划从2013年至2015年期间,规划新建食堂154处,截至目前,已开工47处。
为确保2015年底前顺利完成中小学厨房建设任务,泰安市要求各县市区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根据学校区域特点、办学规模、现有校舍、就餐人数和供餐模式,实行一校一策,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向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本着因地制宜和“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制定完善中小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县城驻地及市区学校要根据学生就餐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因校制宜规划建设食堂;县镇以下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食堂;规模较小的农村社区学校和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闲置校舍改建食堂或新建“小伙房”;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要开设清真灶。
学校食堂要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食堂要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由政府购买收回、学校自行管理。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教职工在食堂用餐要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严格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具进行清洗与消毒,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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