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延文 韩峰
市地税局稽查局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促进征管质效和收入质量的提高,实现稽查成果效益的最大化,稽查和征收始终保持实时联动。稽查局自身完善稽查程序,规范稽查流程,科学选案,集体定案,有效地提升了稽查和征管水平。
查前告知,优化纳税服务。通过施行首查负责制、承诺服务制、集体定案制、大要案会审制、查前告知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一年来,共向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160余次,宣传税收政策80余人次;实行查前告知,组织271户企业开展纳税自查,自查税款17256万元。
“引用第三方中介机构”辅助稽查是该局的一项亮点工作。这项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费用明显偏高、真票假业务等问题,提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介入,借助其专业特长和权威性,前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证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税务稽查,大大提高了稽查进度和效率。
全面推行电子查账。通过开展制定工作规划、成立课题小组、全员培训考试、试点检查等一系列措施,该局一半以上的检查人员已经能够通过电子查账开展工作。利用软件的统计、分类汇总、计算等功能,用一天时间就可以完成平时四、五天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建立科学的稽查成果转化机制。制定《泰安市地方税务局以查促管暂行办法》,通过对某一征管单位所辖纳税人开展税务稽查,对该征管单位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考核,征管单位据此落实整改措施。稽查局对被查纳税人进行全面深入地解剖、分析,查深查透,力争全面真实地反映征管部门的征管质量,对检查结果所反映的征管质量要以《稽查对征管建议与反馈书》的形式反馈给征管部门,并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管理。建立以查促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讲评以查促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征管部门的反馈落实情况;通报以查促管工作的考核情况。
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该局紧紧围绕“三优两促进”工作思路,全局上下通过组织学习交流、深刻体会,加强了贯彻落实力度。开展“稽查标兵”“我身边的好税官”“最美地税人”等系列评选活动,树立不同岗位、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以精神文化引导全员精益求精、再立新功。该局还制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稽查系统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方面,该局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员学习廉政规章、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每次检查完毕都要纳税人填写“稽查人员廉洁检查反馈表”,有效地提高了抵御风险和防范违纪的能力。
有效的措施必然取得可喜的收获,一年来,全市稽查系统实现查补收入26254万元,有效地堵漏增收,规范了税收秩序,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增加了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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