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敏 王晓辉
近期,在全省依法行政联系点工作会议上,泰安市质监局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省级“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和“依法行政信息直报点”,为泰安市唯一市直部门。
近年来,市质监局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以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通过完善制度不断提升质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研究制定出台《泰安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密切结合质监工作以及该局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进行规范。该制度对决策的机构、决策的程序、决策的执行及督察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规范行政审批权。将29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和初审,建立“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实现“受理、审查、批准、证后监管”4个环节相对分离。制定出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场审查人员管理办法》《现场观察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许可人员选用、岗位设置、轮换、回避、工作规范等内容,把好许可审批关;对审查员“进、用、评、出”整个环节进行管理,把好审查技术支撑关;建设观察员队伍,对观察员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对所有现场审核进行全程监督,把好现场审查监督关。
规范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该局自主研发了全方位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推行“互联网+执法”模式,将一线办案、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具有证据搜集固定、远程调度指挥、上下互动指导、调解规范处置、典型案例指导、执法数据处理、执法信息共享等功能。该系统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十大法治创新奖”。认真执行审办分离、集体审理、执法公示、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错案追究等系列制度,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规范自由裁量权。修订《市质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规范401项行政处罚项目,细化量化阶次1600余个,推动自由裁量规范化。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理、听证、实施裁量基准以及有关程序建设、案卷评查等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梳理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明确案件办理重点环节的审批责任人,充分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层层审批、环环把关以及案件审理的“五级审核”制,确保了案件办理的总体质量,保障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相适应。大力推动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衔接,建立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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