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对恋爱的态度反复不定,这让潘某某产生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为了泄愤,潘某某持水果刀将女友割喉致死,然后又对尸体进行了猥亵。近日,记者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因感情纠葛引发的故意杀人案有了结果,潘某某面临的是无尽的牢狱生涯。
被告人潘某某,1992年出生,南陵县人。2013年6月11日,潘某某与被害人刘小英(化名,殁年20岁)经双方亲属介绍,在南陵县相亲时认识,并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
几日后,潘某某随父母去天津打工。此后,潘某某和刘小英通过手机、QQ相互联系并交流。2013年6月29日,潘某某从天津市回到芜湖市,与刘小英一起住在刘小英租住的出租房内。
2013年7月1日下午,潘某某与刘小英在住处因是否同去天津一事发生争执。刘小英对恋爱的态度反复,多次提出要分手,并要求潘某某离开自己住处,潘某某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在亲友面前也丢了面子。为了泄愤,潘某某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左手抱着刘小英的头,右手持刀在刘小英的脖子上割了一刀。
此时,潘某某看到房间窗户的窗帘没有拉上,为防止其行为被别人看见,就去拉上了窗帘;刘小英双手捂着脖子欲往门口跑并求饶,潘某某将刘小英拉住,再次持刀对刘小英的脖子、身上刺了数刀,致其倒地;随后,潘某某又用双手掐着刘小英的脖子,直至刘小英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刘小英系锐器刺切致多器官破裂大出血死亡。
杀死刘小英后,又对刘小英的尸体进行了猥亵。而后,潘某某从床上拿被子将刘小英尸体盖住,并将自己实施作案时沾染血迹的衣服换掉,扔在尸体旁边。潘某某在房间内一直待到天黑,离开时将房间门反锁,并把钥匙扔到楼下花丛里后逃离了现场。
潘某某在逃跑过程中,多次欲自杀。2013年7月2日晚,潘某某逃至宣城市泾县并入住该县一家旅馆,在旅馆服用了安眠药等药物欲自杀,并电话告知了其姐姐自己杀人及自杀的情况。潘某某姐姐等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民警找到潘某某后将其送至医院抢救。
潘某某经抢救苏醒后,经其姐姐和公安民警规劝,供述了杀人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潘某某委托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刘小英亲属损失并取得对方的谅解。
法院根据潘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 饶剑
新闻推荐
本报讯 深夜,3名男子驾驶轿车窜到乡下偷狗,半路遇到巡逻民警盘查,3人慌忙逃窜,被民警人赃并获。11月14日深夜11时许,南陵县公安局烟墩派...
南陵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南陵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