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天就将十几年前的赔偿款本息全部执行到位了,老太太的医疗费有了着落,我代表老太太感谢你们。”近日,当申请执行人老太太的亲属拿到“迟到”13年的执行款后,禁不住向南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一再道谢。
原来,早在2003年,该老太太曾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后因赔偿问题和肇事方闹至法院。该案经法院判决,肇事方应赔偿老太太2.5万余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肇事方一直未主动履行,老太太随后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肇事方住所位于南陵县县域,审结该案的法院遂将案件委托南陵县法院执行,该法院执行局接受委托后,立即将肇事车辆予以以物抵债,折抵赔偿款1.2万元,但尚欠老太太赔偿款1.3万余元。
后因肇事方下落不明,该案一直处于中止执行状态。13年过去了,老太太年事渐高,体弱多病,急需医疗费用,她遂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南陵县法院执行局要求恢复执行。该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后,即指派相关执行人员办理此案。
但由于该案年限太长,被执行人(肇事方)的基本信息不全,法院执行人员随后到档案室和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资料,并将被执行人的信息立刻录入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令法院执行人员惊喜的是,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存款。获此信息后,法院执行人员立即来到银行将赔偿款本息一并予以扣划,将这起十三年前的旧案予以顺利执结。
记者 饶剑 实习生 陈琬艺 武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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