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人家:叫停闯黄,改变的是陋习,敬畏的是生命!速度慢下来,出于对安全的重视和对生命的尊重。日常生活中,因为“抢黄灯”,全国每天都有很多人命丧车之下。对于驾驶人员来说,根据交通信号和安全状况判断该走还是该停,也是交通文明的一个基本要求。应该树立基本的路权意识和文明观念,摒弃交通陋习,不能在追求自身方便的同时,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支持严罚闯黄,这样可以促进文明行车。
文轩:交通是一种文化,在欧美等西方国家的交通文化中,黄灯的警示作用非常明显,车辆到路口就自然减速,以保障其他人的绝对路权。但在我们国家,显然还没有形成这种交通文化,大家到了路口,首先想到的是能不能趁着黄灯时间快点冲过去,车不让人,人不让车的事情屡屡发生。所以,我们目前最需要的就是养成见黄灯就减速的良好行车习惯,形成积极、健康、以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考虑的交通文化,那么,就不会再觉得禁止闯黄灯的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妥当。
滴水藏海wyx:此次处罚新政仅存六天就被紧急叫停,体现出政府对民意反应的快速应对,但同时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政府出台政策的不够成熟。任何一项新的政策的出台,都代表着政府的引导方向,更关系到百姓的衣食住行、切身利益,出台前一定要做好前期调研,听取民意,充分论证等相关工作。
wuhufansir:禁止闯黄灯,确实还存在着操作细节不完善等需要改进之处,不过,如果我们想到,生命的安全与可贵,那么有车一族至少应该多一份理解。一味地“吐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交通灯是无声的法律。法律,可以改进,但绝不允许亵渎。
清水厨师陶军:想要提高司机对于“黄灯不能冲”的认识,除了要加大宣传力度,还可以参考“绿灯变化前数秒内倒计时”的做法,也就是信号灯运行期间,无需全部倒计时,但在绿灯即将结束前的三五秒内,显示倒计时,对司机做出提示,相当于将黄灯功能提前,如果这样司机还以“到路口刹不住了”作为借口,就要进行处罚。
冷儿:首先要有一个平稳的心态,不急不躁,把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责任意识放在第一位。当即将行驶到十字路口时,先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提前把脚放在刹车踏板上,随时做好停车的准备,谨慎通过。当黄灯开始闪烁时,应提前把车停在斑马线以外,做到车让行人,要把斑马线视为一堵墙来看,遇前方大车,尽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视线被挡,而造成抢灯违章。
xj5678:对“抢黄灯”进行重罚本无可非议,非议的本身在于处罚尺度的掌控与机动车行驶的速度产生了“距离”。“过线说”(黄灯闪烁时,车身越过禁止线通行不处罚)势必引起机动车在原来正常过信号灯时产生加速度;“线内说”(黄灯闪烁时,车身未越过禁止线应立即停车不得通行)可能引发紧急刹车造成追尾等事故发生。结果弄得人们“黄灯闪烁”过也不是,不过也不是。其实,“黄灯”过与不过,衡量的是国民素质和文明行车的道德底线。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都是因行人或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所致。如果行人都按规定行走,驾驶人员都做到不违法行车,那么交通隐患就会降至最低。因此,本人窃以为,公安部对“抢黄灯”“零容忍”的要义可见一斑,因全国人民的热议而作出“暂不处罚”的决定也只是对驾驶人员心理承受能力提供一个“缓冲减压的过渡平台”而已。
日出之初:法律应该是也必须是严肃和神圣的。当然这并不排斥它在实行中有自我完善的过程。现在新交规刚刚出台就遭遇“拍砖”,其实反观“拍砖者”几乎无一例外都是自觉“束缚手脚”的有车一族。他们之所以“说三道四”不过是为了延续累积成习的行车“自由”、减少违章成本。然而在众多的交通参与群体面前,车主们“流言蜚语”无非是一面之词,完全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真实民意。既然立法者迈出了维护“生命至上”的第一步,就不应该犹疑不前,难关咬牙一挺,过去就是通衢大道。有关部门应该相信民众的辨别力和支持力,如果这时轻易迎合车主们貌似有理的“修改完善”,可能使国民产生法律“朝令夕改”的错觉和误解,那么真正牺牲动摇的只能是法律威严和百姓出行的安全。
落花之舞:由于老交规条文上的漏洞和处罚力度的乏力,已经让部分驾驶者在日常行车上集陋成习,因此产生的负面作用间接导致了交通乱象和交通惨祸的频现。面对现实中那些滴血的数字,如同生命之伞的新交规最终出台也正是众望所归。应该说严厉的新交规通过对所谓的“小事、细枝末节”抓起,对许多行车陋习起到了“强制入轨”的纠正作用,特别是大幅度提高的违章成本真正促使许多车主行车时谨小慎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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