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陈宏)近日,11名申请执行人联名向镜湖区法院执行局送去锦旗,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汪某等11人为芜湖市一家服装公司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因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多次索要未果。今年2月26日,他们向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4万余元。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11名员工遂向镜湖区法院申请执行。
4月12日深夜,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市二街某饭店将法定代表人孔某找到,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由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家人在其被拘留后的第7天将拖欠的工资如数送到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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