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双华 实习生 李青)自芜湖市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讼、调解衔接机制以来,各县区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并制定了制度和职责,诉调衔接机制为消费纠纷处理提供了更多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而鸠江区消协近日结案的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便得益于此。
今年3月,一名消费者向区消协投诉,其在某农贸市场买菜时,因为下雨路滑摔倒,导致左股骨骨折,治疗休养了4个多月,被评估为伤残九级。该消费者认为,当时市场管理方未采取任何防滑措施,自己摔倒受伤,市场管理方应赔偿手术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害费等。
鸠江区消协随即对投诉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经核实,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当由该市场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调查,当日下雨时市场未采取相关防护措施,比如使用草垫、防滑布等,故此,消协认为管理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争议的焦点最后集中到具体的赔偿数额上,僵持不下。
鸠江区消协根据此前制定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中的相关内容,邀请了区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同时,还邀请市消协、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加入。经反复磋商,由市场管理方,向消费者赔偿了相关费用共计2万元,消费者对此表示感谢。
市消协认为,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以专业视角向双方当事人剖析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所在,使得市场管理方更加明晰了解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也使消费者能够对进入诉讼程序后自己可能获得的赔偿,有了更直观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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