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噪声扰民年年有,怎么投诉市民还是不清楚。近日,家住步行街三泰大厦的一位住户向本报热线反映,位于该住户家对面的伟基大厦的第一夫人婚纱摄影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宣传,每天从早到晚的噪音让该区域住户不胜其扰。据该住户称,住户们与商家多次沟通,商家仍然我行我素。
记者于8月30日11点左右来到步行街伟基大厦附近,沿街的各种门面热闹非凡,各种广告宣传汇成“噪声交响曲”, 音乐声、广告声、吆喝声此起彼伏,有电脑广场的男声促销广告、某皮具清货的女声促销、还有衣服卖场传出的劲爆音乐,扬声器不断重复“清仓大处理,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走在其中,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也理解了长期居住在此环境中的住户的困扰。
从心理声学的角度来说,噪音又称噪声,一般是指不恰当或者不舒服的听觉刺激。根据研究,噪音给人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危害有多方面,不仅会损害听力,更有检测表明,噪音会危害人的心血管系统,此外,它还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影响睡眠,造成疲倦。
由此可见,市民们对噪音的忍无可忍绝不是小题大做。但问题是,遇到噪音,很多市民还是不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如何投诉?市民们是“病急乱投医”,遇到噪声扰民往往是向所有相关部门统统投诉一遍。
据了解,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芜湖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目前噪声由公安、市容、环保三个部门监管,三部门的分工不同。其中,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的,属于公安部门监管的范围。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对行为人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实际生活中,为构建和谐社会,警方在查处此类案件时,通常以教育、调解为主。一般情况下,警方到达现场对其进行制止并警告后,行为人都会听从教育,并停止制造噪声。而只有对不听从调解和教育的“屡教不改者”,警方才会对其作出罚金处罚。据介绍,市民遭遇社会生活噪声,可以拨打110或2931111进行投诉。
对于噪声声音的大小是否超标,由于距离声源远近,个人感觉又有不同,此时产生争议,需要环保部门来进行监测。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凡从事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和其他活动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商业中心区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晚不得超过50分贝。
要想彻底解决商业区域噪声扰民问题,法律人士表示,需要多部门协同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法律之间的衔接需要完善,相关部门则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加强协作。建议由环保部门对噪声作出监测,然后将结果转至公安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见习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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