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停车位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围绕停车位发生的纠纷也与日俱增,所以有车一族了解一些停车位的法律常识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从停车位的权利归属来说,小区的停车位一般分地上和地下两种。其中,地上停车位主要是占用小区的道路和公共用地,所以,其应属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可以从收取的收入中提取部分管理费用,但大部分收入应当归小区业主集体所有,用于物业管理费用或归入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属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地下车库属于人防设施的话,则开发商不允许进行销售;如果地下车库是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修建,则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通过出租、出售、附赠的形式,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所有权的归属;如果地下车库不是根据法律或规划要求建设,而是由开发商自愿修建,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车库所有权应归开发商所有。某些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对地下停车位采取只售不租的方式,为此根据芜湖新出台的《 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房地产登记实施细则 》,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说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自由选择购买或租用车位。
谢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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