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被称之为“西方水墨”,它的美,让我陶醉。
第一次见钢笔还是幼时去医院看病,看着医生手握钢笔,在洁白的处方笺上行云流水般流淌出一串串蓝色,便如朵朵蓝色妖姬悄然次第绽放于雪地之上,深深地烙在我心里。自那时起便对钢笔有了种偏爱,后来上中学后终于拥有了一支属于自己的钢笔,更是爱不释手。然而现在用钢笔写字的人却是越来越少了,钢笔或是默默地陈列于玻璃柜面下少人问津,或是成为个人的收藏品不沾点墨,而其原本写字的功能已是退化和被替代。而我却独钟情于它。
我喜欢钢笔的沉静之美。从她笔尖下流淌出的或蓝黑或纯蓝之色,虽不亮眼,却宛如一盏典藏的碧螺春,沉静幽香之气待有心人细缓地品其甘美。她又好似民国的淑女,穿着旗袍,撑着油纸伞,独自行在幽静曲长的青石板路上,留下一个温婉朦胧的背影,消失在濛濛细雨中。而今如钢笔出墨般沉静舒缓地生活的人却是极少,城市的快节奏,早已洗去了人们的耐心,洗去了人们的悠闲,我们多因脚步匆忙而难以驻足仔细品味生活,享受亲情。我想,这莫不是我们活在当下的悲哀。
我敬畏钢笔的厚重之风。相较于签字笔,我爱手执钢笔的这份厚重感,写起字来不轻飘,提笔有神,落笔有锋,细致而不多情。做人也当如钢笔,笔尖有棱角,笔身不轻浮,一步一脚印踏实行进。我一日也离不开我的钢笔,每每与其相伴的时候,我能深切地感受它那厚重之风,使我能更清晰,更真实地碰触我笔下的世界,筹划我未来的人生。
我欣赏钢笔的谦恭之德。钢笔虽然肚中有“货”,却不忘时常补“墨”。而今的年轻人初出茅庐,多有自命不凡者,不是嫌这个工作待遇差,就是嫌那个工作太繁重,却不注重自身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与更新,好不容易相中了令自己满意的工作,人家单位招聘的人还看不上你。所以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中,既要像钢笔一样做到肚中有“墨”,又要及时发现自己的才识不足,主动补“墨”,多一些谦恭,少一点傲慢,放低身段,虚心为人,潜心做事。
钢笔于我已非简单的写字工具,那是一种推我前行的力量,伴我学习,催我进取,在我沮丧时给予我精神的鼓励,在我空虚时给予我灵魂的慰藉。我爱我的钢笔,如父如兄,敬重而不失温情,亦物亦友,亲切而未敢亵玩。
芜湖一中高二(1)班 李清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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