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市教育局下达有关通知,为市直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发放了秋季免杂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的发放标准执行同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其中,城市小学达到635元/生·年、城市初中达到890元/生·年、特教学校4025元/生·年。专项资金下达后,要求各校于10月31日之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芜湖市一贯坚持对民办学校同城同待遇政策,同步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其中免杂费补助资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人。根据文件精神,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在芜湖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学杂费减免政策。
市教育局还要求,各民办学校加大政策的宣传和公示力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减免学杂费的政策和标准,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将发放文件在公告栏张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记者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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