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要动,就劫个色。”王某某深夜潜入心仪女孩家后,欲对对方图谋不轨未果,遂转而劫财。近日,王某某因犯抢劫罪被鸠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等待他的将是五年多的牢狱生涯。
现年27岁的王某某2014年春在芜湖一家公司上班,他看上了小红(化名),并设法向对方表达了爱意,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小红并未相中王某某。王某某为此很是苦闷。
2014年4月9日凌晨4时左右,熟睡中的王某某被同事打来的电话吵醒后,走到自家卫生间窗户外的水泥台上接听电话。其间,王某某看到住在隔壁小区的小红家的厨房窗户未关,一时按捺不住躁动心情的他决定对小红“来硬的”。通过那扇未关的窗户,王某某进入小红家的厨房。为防止小红反抗,王某某从厨房窗边的刀架上拿了一把刀插在后腰皮带上。接着,他蹑手蹑脚地进入小红的卧室。此时,小红正熟睡着。
“不要动,就劫个色。”王某某将小红控制住后这样威胁道。受惊的小红忙声称自己正处经期。小红的这个回答让王某某泄了气。在掀开小红的被子验证后,王某某转而问小红要钱。为保全自己,小红告诉王某某自己的钱包放在客厅了,而后王某某拿走了小红钱包里的1100元现金。
随后,王某某又问小红的工作单位及家庭情况,两人聊了约1个小时后,王某某发现天快亮了,遂打算离开。王某某临走之前,为防止小红报警,还特意将小红的手机放到门外。
王某某走后,小红立即报了警。同日上午,王某某在公司上班时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进入他人室内,采取暴力和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 饶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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