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市教育局昨天印发了《2015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对今年市区小学、初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予以规范。
“两个一致”适龄学生优先就近入学
2015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继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区有公办学位。
“两个一致”优先保障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严禁择校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和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
1、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本地户籍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
学生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二)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3、市区户籍租房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芜湖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办理。学生父母需持户籍和芜湖市的居住证,向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提出就学申请,按照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学,购买房屋且户籍迁入的安排就近入学。
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义务教育特长生招生和特殊教育招生
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城东分校、芜湖市第二中学,今年将继续面向市区招收少量外语特长生和管乐特长生,招生数量及办法经审批后公布实施。
各校均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测试或隐含进行学科知识的测试。
凡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均不再参加划片招生。
关心残疾学生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招生工作。各普通中小学要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服务地段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做好对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严禁举行各种入学考试或测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
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要把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等有关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向社会和家长公告。要公示经核准的学籍,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
市区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生期间,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接受家长、社会的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基教科3861640,镜湖区教育局教育科3902619,弋江区教育局教育科4823022,鸠江区教育局教育科5850251,三山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科3918006,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5919870。
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3852063,镜湖区教育局纪委3902605,弋江区教育局纪委4913791,鸠江区教育局纪委5850220,三山区社会事业局纪委3918136,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5841746。 记者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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