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您办理的银行信用卡已透支消费数万元,欲知详情,请拨打×××××”,你若接到这样的电话,可别轻易相信,因为电话那边可能是一个设计好的陷阱。这种骗术并不新鲜,但近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的一起案件,被告人柯某某等人还是成功骗了10人。
2014年二三月间,柯某某、叶某某与易某某(另案处理)经商议决定合伙进行电话诈骗,并约定所得赃款由三人平分。柯某某在广东省揭阳市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和生活场所,并聘请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黄某某作为接线员,共同实施诈骗活动。
柯某某先从互联网上购买预备作案地区的手机卡,该手机卡和一个电信固定电话捆绑在一起,拨打该固定电话号码,电话则转移到所捆绑的手机上。柯某某通过互联网语音平台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当被害人接到语音电话提示“其办理的银行信用卡已透支消费数万元”并回拨显示的固定电话时,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黄某某作为一线接线员则冒充银行客服人员告知被害人,其信用卡已经透支消费或是身份信息外泄,并提供报警电话。
若被害人随后拨打他们提供的报警电话,叶某某和柯某某则作为二线接线员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要求被害人按照他们的指令到银行ATM机上以银行卡安全升级操作为由,将其账户上的款项转至自己预先设定的银行账户内。
2014年3月至4月间,柯某某等人先后搞到了12个云南地区的电信号码和6个芜湖地区的电信号码,通过上述方式骗得10名被害人账户款项,共计15万余元。
该案经弋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柯某某等人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终审认为,被告人柯某某、叶某某、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黄某某通过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利用银行的ATM机诱使被害人账户汇款,多次骗取他人账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并属共同犯罪。根据柯某某等六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依法判处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相应罚金,其余四人被宣告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记者 饶剑 实习生 刘润宇
新闻推荐
本报讯 日前,市少年宫组织师生赴北京,参加第六届宋庆龄国际青少年交流营活动,与多国青少年欢聚一堂。来自五大洲22个国家的360名青少年相聚...
芜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芜湖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