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旦某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或她)将被禁止乘坐飞机、买不了高铁火车票,甚至无法办理信用卡或向银行贷款等,这些信用惩戒会令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日常生活受到诸多限制。近日,慑于信用惩戒压力的两名“老赖”主动赶到芜湖经开区法院,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我今天是来交钱的,请你们把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我现在坐火车都买不到高铁票了,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回来,太浪费时间了……”近日,失信被执行人操某急匆匆地来到芜湖经开区法院执行局,一见到执行法官便这样说道。
原来,今年2月,芜湖经开区法院受理芜湖某物业公司与操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操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芜湖某物业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向操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督促其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但操某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法院遂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操某因登上“黑名单”致使日常生活受到诸多限制,遂主动赶到法院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无独有偶,失信被执行人张某也因受不了信用惩戒的压力,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这也是发生在芜湖经开区法院的一起典型的慑于信用惩戒压力,而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例。
2013年5月,张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亲戚周某借款11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周某虽多次催要,张某以多种理由拖延还款,周某遂起诉至芜湖经开区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周某借款11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绝还款,周某向芜湖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张某对法院的执行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仅不配合法院工作,还同法院玩起了“拖、赖”的把戏,多次未按期履行承诺的还款义务,电话约见时爽约并推脱在外地无法赶回。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在向张某送达报告财产令时,还向张某送达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电话向其解释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后果。
“法官你好,案件执行款已主动汇入执行通知书注明的账户上了,法院不会把我列入‘黑名单\’吧……”前段时间,芜湖经开区法院接到了张某的这样一通电话。没过多久,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 饶剑 实习生 武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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