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拆迁公司承揽街道拆迁业务,负责人在拆迁过程中,与相关人员合谋,购买拆迁地段的空置房屋,虚列分户,骗取拆迁安置房。10月12日,记者获悉,拆迁公司负责人付某经过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获刑。
付某,芜湖市某拆迁公司负责人。自2011年4月1日起,芜湖古城地块拆迁工作由镜湖区芜湖古城拆迁指挥部移交给镜湖区北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北门街道随即成立了以街道书记邹某(另案处理)为总指挥的拆迁指挥部。
2011年4月,被告人付某的拆迁公司承接了古城地块拆迁业务。付某与文某(另案处理)、熊某(另案处理)商议后,付某借用其朋友洪某(另案处理)的芜湖市嘉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芜湖市凯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购买了待拆迁的空置房屋后,采用违规变更房屋性质、虚列分户名单等方式,骗取位于芜湖市镜湖新城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共13套并私分,骗得国家财产共计4841255元。
另外,被告人付某为感谢邹某在拆迁工作的帮助,借邹某儿子结婚、邹某做手术之机先后送去钱物。
经过一审、二审,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同时追缴赃款人民币5万元及案涉房产。
(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本报讯“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做大事故对待”,沱河街道迅速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汲取芜湖镜湖区餐馆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的教训,及时组织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集中学习安全知识。连...
芜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芜湖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