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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网购,这些消费警示须关注

来源:大江晚报 2016-11-11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双11”、“双12”网络购物狂欢节即将到来,从往年情况看,期间的网购投诉量会出现明显上升。为此,市工商局网监局针对网购高峰容易出现的消费纠纷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要审慎理性,同时呼吁电商平台依法诚信经营。

据了解,近几年芜湖市网购投诉问题集中在商品与宣传不符、商家虚假宣传、不出具正规发票、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不承担“三包”责任等方面。市工商局提醒:网购须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消费者务必选择正规、有资质认证的电商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消费者可参考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红盾”标志或“营业执照”、可信网站身份验证标识、工信部ICP/IP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等。

二是下单前须看清促销规则。以往受理的投诉中,许多消费者因没留意网站公示的促销活动条款、售后规则等内容导致事后与商家发生争议。消费者网购下单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政策等,以免日后发生损失或纠纷。

三是不要轻信最低价宣传。“双11”、“双12”期间的零点秒杀、全网最低价、史上最大折扣、赠红包等促销宣传难免让消费者动心,但有些商家会借机虚标原价或抬高商品原价后再打折,折后价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可提前记录价格进行比对,以免被所谓低折扣所迷惑。

四是做好延迟收货心理预期。“双11”、“双12”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常会因包裹滞留、快递延迟等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建议消费者购买生鲜、急需品时尽量避开网购高峰,付款后密切关注物流信息,一旦长时间未收到商品,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及时与商家沟通。

五是切记索要消费凭证以便维权。消费者网购时要养成留存证据意识,尽量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广告宣传网页、产品介绍截图,并索要销售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投诉时无据可举。与商家产生纠纷后,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消协组织投诉。

记者 李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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