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旻)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依据新版《通则》,芜湖市食品生产许可办理速度大大提升。
记者从市食药监窗口了解到,新版《通则》对企业现场核查结论判定规则进行了修改,即许可机关在开展现场核查时可当场判定企业是否通过现场核查,是否可直接按程序发放许可证书。此项规定赋予了申请人核查整改机会,对于判定结果为通过现场核查但存在一些管理瑕疵的情况,先发放生产许可,准予申请人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许可后3个月内对获证企业跟踪核查。
新版《通则》实行后,企业从申请到领证的时间由20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为10个工作日,极大地缩短了企业许可时间,让企业尽快投产获利。今年10月28日,市食药监局窗口发放了首张按照新版《通则》审查通过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从窗口受理、组织现场核查到企业获证仅耗时7个工作日,充分体现“放管结合、方便企业、从严监管”的原则,受到行政相对人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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