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芜湖将再次提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记者获悉,此次调待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90元、二级280元、三级270元、四级2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添20元。
据统计,此次芜湖市符合待遇调整条件的1-4级工伤人员共97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157人。调整后,前者人均每月伤残津贴分别为2784元、2609元、2580元和2319元,后者人均每月抚恤金为846元。调整后的待遇标准自今年1月开始执行,现所有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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