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和改善民生,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发〔2017〕6号)和《芜湖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消保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芜湖市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工作。经宣传发动、申报审查、孵化培育、社会公示,并在广泛征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市消保委认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等7家单位为2017年度“芜湖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这些单位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让消费者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以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营造良好的品质消费环境,为促进芜湖市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芜湖市2017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芜湖市2017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4、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芜湖金色阳光餐饮有限公司
6、镜湖区第一夫人婚纱摄影店
7、安徽马仁奇峰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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