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显示,上市公司九州通(SH600998)旗下的芜湖九州通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复方枇杷止咳颗粒”被处罚。
公开发布的(芜)食药监药罚〔2018〕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销售劣药“复方枇杷止咳颗粒”,货值金额5715.36元,违法所得1045.64元被没收。复方枇杷止咳颗粒主要功效是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记者 夏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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