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正式对社会公布。网约车正式合法化的进程再次向前推进了实质性的一大步。《细则》与外地相比有什么具体特点?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效羽。 张效羽认为,芜湖的《细则》与很多其他地方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大大降低了门槛”。这不仅遵循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的指导精神和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也符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提出的“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 他介绍说,《细则》在保证安全准入不放松的基础上,扩大了网约车车辆、人员的许可范围,将燃油车车辆标准要求修改为高于或等于主流巡游车,不再进行量化等等,都充分体现包容精神。为下一步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这一改变将直接提高网约车的供给量,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了更多可能。同时,从行政法的角度来说,通过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取代事前准入,是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的一次成功实践。 此外,对芜湖交通部门与滴滴开展战略合作,张效羽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依托滴滴在大数据挖掘、分析及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在城市道路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智慧信号灯优化、设置潮汐车道、智慧诱导屏等方法缓解拥堵,增加交通运营效率,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安全更便捷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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