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梧州市教育均衡发展,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2016年秋季开学前夕,梧州市教育部门打出了一系列的“组合拳”:小学一年级教师在学区内进行抽签安排任教的学校和班级、小学新生按照“就近”原则随机派位进行班级安排、市内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取消招收自费生。与以往相比,今年的改革力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对梧州市在往后教育方面的发展有着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关乎个人发展,更关乎国家命运,让人民群众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不仅仅是国家发展战略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课题。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公共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还有相关监管制度的缺失,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的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团结和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是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教育的本质和目标是提升人的基本素质,能增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只有实现了教育公平,不同社会阶层、家庭背景的学生才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并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的潜能释放。
在当今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下,虽说读书不是个人成功的唯一出路,然而“知识改变命运”这一口号并未过时,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境贫困的学生而言,接受教育是他们获得个人发展、摆脱贫困的难得机遇。唯有让每一名学生获得平等的教育权,才能提高他们的认知水平和就业能力,进而缩小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因而,促进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论语》有道:“不患寡而患不均”,要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长久发展,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接受平等、良好的教育。当然,我们倡导的教育公平,既不是提倡绝对平均主义,也不是照搬发达国家的制度和经验,而是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完善、符合国情的教育制度。
实现教育公平涉及教育资金的投入、教育资源的配置、师资力量的配备等方面,是一个需要多方配合的系统工程,只有切实重视教育问题,增加教育投资的比例,并通过立法和行政来保障,破除教育公平路上的阻碍,方能稳步推进我国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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