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
近日,市民周女士致电西江都市报反映,梧州市太和路23幢对出空地上停着一辆废弃小车,小车周围堆满了生活垃圾,已经形成了一个卫生死角,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小区内的这些“僵尸车”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未经同意,就算是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也无权直接处置。因此,在不少居民小区,目前处理“僵尸车”的方法就是由物业管理部门把这些车辆集中存放,但久而久之,也形成了新的卫生及安全隐患。
物业管理部门虽有管理权,但没有执法权,如果强行处理这些车辆,会遭遇赔钱的尴尬。而交警等部门虽然有执法权,但在处理小区内的“僵尸车”时却难免遭遇“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尴尬,因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类车辆的处理,已超出交警们不的执法范围。
这是否意味着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只能听之任之,无计可施了?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无锡市通过“分级+管理+处置”的方式,对“僵尸车”进行了有效的清理,对有车牌又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交警部门主动联系车主限期自行处理;对无车牌又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交警、城管、物业部门将进行“会诊”,进行造册登记、拍照取证,根据车辆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在随后的“逐步处置”阶段,对符合拖移条件的“僵尸车”,一律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拖移。
由此可见,只要政府部门下决心,真正把清除“僵尸车”当成一项紧迫的任务,多部门共同联手形成合力,“僵尸车”这个顽疾还是能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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