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陕西省食品药监局获悉,今年年初陕西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以来,已经为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5个试点市的基础医疗机构配送2000多万元的药品,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为解决群众“看病贵”这一问题,今年陕西省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5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药价平均降幅达到46%。
据省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三统一”制度与过去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模式相比,有多方面的突破和创新,以往从流通领域购进药品的限定被打破,在招标过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
基层医疗机构不参加招标,实行统一采购;严格招标审评程序,同一品规报价低的4个进入评标范围,选4定3,实行专家实名制评标、定标与评标相分离。同时,规范配送公司的配送资格和准入标准,实行统一配送,严把药品质量关,打造贯穿生产、配送、储运、使用全过程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链。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正在准备统一采购的第二轮公开招标,以弥补药品品种的不足。西安、渭南、延安、汉中、安康和杨凌示范区等6市区配送企业的遴选已经启动,年底将药品“三统一”范围扩大至全省。(西安晚报)(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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