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幼儿必须抚养。2011年7月2日,他在某工地打工时,因楼板断裂受了伤,一家人的生活从此陷入困境……
据了解,建筑业在我国属于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仅次于交通和矿山业。因此,有效地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仍然是建筑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基本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法制建设的框架,但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等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因此,建设方、承包方在施工中不仅要抓工程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增强用工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发生,杜绝不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时间:2012年2月8日
地点:秦都区
本报讯(记者 韩焱)安某正值壮年,2011年7月2日在某装潢公司承包的农行装修工程工地上打工,因楼板断裂从二楼坠至一楼,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伴脊髓损害、腰椎横突骨折、软组织损伤。入院治疗56天,在尚未痊愈的情况下,因无医疗费无奈选择出院回家,生活从此陷入困境。
2011年12月5日,秦都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安某诉被告杨某、某装潢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分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鉴于原告的特殊情况,秦都法院将此案件作为特办案件,缓交诉讼费用。秦都司法局亦对安某提供了司法救助,指派一名律师为安某提供司法援助。
办案法官接到此案后,为了尽快解决原告的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多次召集与案件有关联的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12年2月8日,终于达成协议:被告某装潢公司、杨某共同一次性赔偿安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器具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万元;被告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分行从应付某装潢公司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原告安某28万元。(D)(6)
时间:2012年2月9日
地点:咸阳市
法院判决不履行
出境时他的护照被扣留
本报讯(记者 韩焱)2012年2月9日,西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出境手续时被限制出境并扣留护照。
原告张某因索要借款将西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诉至法院。2011年3月,法院判决该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归还张某1050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张某遂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经调查,该开发公司在咸阳市人民路开发房产项目,因资金问题、工程纠纷等问题楼盘封顶后停工近两年。工程未验收,保全的房产无法处置。公司账户无存款,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2011年12月,原告张某提供被告王某近期可能出国考察。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向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发出限制王某出境通知书。并向王某本人发出限制高消费、限制其乘坐飞机、软卧、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等法令。
迫于压力,王某主动到法院商谈债务履行,并如实陈述了公司经营困境等情况。
最终,在执行法官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付给张某650万元了结此案,并当场履行300万元。张某对王某公司的困境也表示理解,免除了部分债务,并同意解除对王某及其公司的限制措施和执行措施,王某的楼盘恢复施工。
截至目前,和解协议已履行了420万元,双方对此结果都感到满意。 (D)(6)
时间:2012年2月13日
地点:泾阳县
夫妻赌气 她将丈夫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 韩焱)因为夫妻之间一些琐事,女方把男方起诉至法院,强烈要求与男方离婚。泾阳法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诉称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姻基础差,婚后常因家务琐事吵闹,没有夫妻感情,坚持与被告离婚。被告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婚后他们之间并没有多大矛盾,夫妻感情也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查认为:此案在审理中,原告未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予以否认,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判决不准离婚。
在本案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是为了一些小事,赌气涉诉,没有实质性矛盾,遂在诉讼中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未果后,合议庭成员本着合法、合情的原则,判决他们不得离婚。在判决书送达后,为了该案不上诉、不再起诉,又对原、被告从法理、人情上进行劝说,双方握手言和,自动履行判决。(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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