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丹 通讯员 马登乐
“以前我要是把商品摆出店外,城管上来说扣就扣,心里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觉得他们简单粗暴,现在不一样了,执法人员会先敬礼,然后亮明证件,再指出违规行为,有时候还帮我们一起整改。”在劳动南路经营烟酒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城管执法越来越文明了,我们都会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
“执法行为文明规范,群众才会对你认可。”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刘卫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莲湖区开始探索城市管理的‘标准化执法\’路径。”
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
记者了解到,目前,城管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25部,由于处罚标准不够细化,容易造成同样违法事实处罚标准不统一,引起群众不满。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工作依据的25部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制定出台了《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将其中的225条进行细化,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固化处罚标准620条,分门别类确定统一的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档次,并对外公示。“这一举措有效地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做到了同一类案件执行同一处罚标准,保证了处罚的公正性。”刘卫说。
内部分权:给权力加上权限
为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的发生,莲湖区城管执法局设置了“六个中心”,推行“四权分立”制度,实现了城管执法全过程的规范、公正、透明。
“‘六大中心\’包括指挥(立案)、审理、执行、服务、队伍管理、效能监察,各个中心互相制约、互相衔接、互相监督,建立了职责明晰、程序规范、流转顺畅的闭环工作体系,从组织机构上确保了城管执法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执行中心主任游澎拿着标准化执法和服务模式架构图向记者介绍说。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莲湖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实行检查权、调查权、决定权、执行权“四权分立”,分别交由不同部门分别行使,形成了权力内分、互相制约的机制。“虽然现在我们的执法权力变小了,但是老百姓对我们的执法行为更加信服了,也提高了我们执法的自信心和形象,在老百姓心中的权威更大了。”游澎告诉记者。
难点问题:多部门联合解决
针对难点问题涉及多部门职能、单一部门无力解决的疑难杂症,莲湖区建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将办公室设在了区城管执法局,真正形成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由政府分管领导亲力主抓,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具体组织协调规划建设、食品药监、工商管理等27个职能部门,解决了一大批城市管理‘顽疾\’。”刘卫说。
据悉,从2009年开展标准化执法工作以来,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共办理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40200余起,申请法院执行非诉案件3789起,实现了零暴力执法,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全国100多家城管执法局到该局学习考察,去年11月18日,这一创新模式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据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标准化执法社会调查报告》显示:莲湖标准化执法公众知晓率达98%,支持率达95%,94.5%以上的被访者认为标准化执法实施后,莲湖区环境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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