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要求,灞桥分局多方筹措资金50余万元,率先在全市建设完成总面积达200平方米的案件管理中心,为全市受案立案改革工作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记者了解到,该中心设立了受理接待室、阳光警务室、刑事(行政)案件审核室等功能科室,统一配置标准案管中心(室)标识、指纹式案管柜、阳光警务查询云平台等设备,在案管中心安装LED高清显示大屏,完成基层所队办案场所声像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监控系统由模拟信号升级为数字高清信号,全部接入案管中心。此外还设置了取证管理、立案审核、案件指派等十大功能,实现从案件受理到移送起诉全程动态化监督把关。
同时,灞桥分局制定出台了《案管中心工作制度》等执法规范制度,将管理职责细化分解到各个执法环节,具体到每一个岗位,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
本报记者晁阳 张晴悦 通讯员夏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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